前不久,笔者就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系统对农民开展金融服务的现状进行了一些调研。发现主要问题是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农民获取信贷支持难
尽管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商品粮基地建设贷款、农村基建贷款等,主要是针对特殊的企业群体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不与个体农户发生信贷业务关系。二是中国农业银行在许多乡镇及以下地区很少有分支机构,即使有一些设置在乡镇的分支机构也在经营战略转变和减员增效的潮流中大量撤并;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的视角和策略也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城市工商业和非农产业。三是农村邮政储蓄机构贷款业务尚未全面铺开。四是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非正规金融组织,且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
很显然,对于中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边远落后的农民而言,一方面农村中小企业、广大农户担保难、贷款难。另一方面,农村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却异常活跃,且形成一种非制度化和组织化的体系。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邻里之间,相互比较了解,手续简便快捷,无需抵押担保手续,一张借条或口头约定而已,农民以简便手续获取高利率贷款,以较大的经营成本去谋求致富。
笔者在西北地区一个拥有商户1万余户,就业人员近9万人的大型建材市场调研中发现,其中80%以上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来自农村。该市场经营者金融服务需求为:短期贷款占比42.1%,汇款占比40.8%,传统存取款8%,票据业务6.7%,基金2.2%,保险0.2%。可以看出,农民进城后最需要的金融支持是短期贷款,但限于目前商户的人群特点,在无有效担保下,现有的金融市场是无法满足他们获取信贷支持的。
中国“穷人的银行家”在哪里
不用任何抵押,穷人也能贷款;没有一点利息,乞丐也能借钱。这就是孟加拉国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目前倡导的小额信贷项目。尤努斯博士创建的格莱珉银行,在农村全面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模式,已经在全球60多个国家得到推广,数百万贫困人口成功脱贫。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用事实证明,只要制度设计可取,穷人比富人值得信任。众所周知,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已经成为一种顽固的习惯。在我国银行越来越注重与国际接轨的今天,格莱珉银行所尊崇的价值理念,更显得弥足珍贵。
可喜的是,在我国也出现了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如吉林梨树新型农民合作社,它们在运作模式上有许多独到之处,“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李昌平等也亲自探秘,甚至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在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了“引导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2004年7月闫家村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合作社的制度框架下,社员把资金以入股方式集中起来实行贷款互助。闫家村不少农民说,当地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把民间资本转化成农村金融资本,建起了农民自己的“小银行”。
山东龙口市农村信用社在全国率先开展起“小小贷”业务,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难题,农民们纷纷表示,服务员就是自己家门口的“小银行”,今后再也不用为费劲找钱发愁了。目前,龙口市很多农户正利用刚拿到的小额贷款发展养殖、果木等当地优势项目,努力使今年的收入水平再上新台阶。龙口市农信社负责人表示,全信用社一千多名服务员今年预计可向农户发放至少两亿元以上贷款,将有力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户发展生产需要金融支持,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虽然讨论多年,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政策,但是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农户信息和担保,而给农户贷款的意愿很低,贷款难仍然是农户发展生产的关键限制。而中国“穷人的银行家”在哪里?格莱珉银行成功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正在被60多个国家复制,龙口市农村信用社的“小小贷”、吉林农民资金互助“股权信贷”也已形成极具特色的金融创新有效推动了农民致富。
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思路
银监会曾组织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广西、新疆、宁夏等省(区)探讨特困地区信用社问题。当时曾试探性地提出,这些地区信用社改革的四个思路。一是把解决农村信用社的问题放在整个县域金融中通盘考虑,对农发行、农行、邮储等金融资源重新整合。二是采取“政策性金融为主、商业金融为辅、放活民间信用”的方针,完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用好资金,解决邮政储蓄资金流出农村的问题,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三是把改革重点放在信用社制度转型上,突出优化产权和治理结构,转换机制,科学管理,加强内控。四是对特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消化历史包袱,使其轻装上阵。不过,截至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特困地区农信社及民间金融的全国性政策出台。农发行、农行和邮政储蓄的改革虽一直在推进,但其对特困地区金融生态的改善效果仍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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