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便农村百姓出行的一件实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在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农村公路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以高级路面公路连通所有乡镇、行政村,率先实现客运班车同步通达,成为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
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事业先行
五年多的大规模建设,使江苏农村公路在技术等级、通联程度、通达深度、服务水平等方面实现了根本改观,提前3年实现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到2010年东部沿海地区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奋斗目标,在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比重在2004年底率先达标。农村公路为江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插上了腾飞翅膀。
一是有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公路有效地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苏北的建湖县,2003年以前农业增加值中,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比例为3:7,现在已经超过了5:5。而苏南地区,农村公路一直是“苏南模式”的重要保障。
二是全面带动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一通百通”,农村公路建设为农村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便利,降低了广播电视、宽带的“村村通”成本,促进了农村医疗、教育等事业的发展。这些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农村地区“门里现代化、门外脏乱差”的现象。
三是大幅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效改善了农民的出行条件,缩短了农村与城市间的时空距离,为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提供了载体。南京江宁区的农民们说:“过去雨天进城,要准备雨鞋、皮鞋两双鞋子,而现在我们也像城里人一样,穿皮鞋出门就可以坐上汽车。”
苏中、苏北农民惊讶于农村公路发展之快:没想到乡(镇)通建制村公路实施只用了3—5年时间;没想到每个行政村都通上了水泥路;没想到省里的投入这么大。
恪尽职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始终把握农村公路的公益性定位,坚持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之路。
按科学规划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按照规划指导、提升覆盖、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序列,努力提高受惠群众比例。5年来全省累计投入324亿元,建成通车6.3万公里,实现了所有县至乡镇公路达二级或以上、乡际公路达三级或以上、乡镇至建制村公路达四级或以上标准,全省受惠群众超过4000万人。
制定差异性发展政策。根据区域经济不同水平,引导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不等不靠、自我发展,对苏中大部分地区适度补助带动发展,对苏北地区及革命老区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发展。五年来,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高等级路面比重分别由2002年底的36%、10%、7%上升到2007年底的80%、70%、63%,农村公路路面等级区域差异逐步减小。
重点解决不平衡问题。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建设品位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注重解决路桥结构不平衡、路站结构不平衡、路运发展不平衡、客运货运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注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率先实施撤渡建桥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安全品质和服务品质。
同步实施客运班车通达工程。五年间,建成等级客运站180个、候车亭3734个,新增农村客运班线1877条,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9.5%以上。
坚持管养与建设并重。省政府专门出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明确管养机构、队伍、责任和资金。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出台乡村公路小修保养操作规程和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管养规范化水平。
首创并推行纪检监察巡查制。率先在省、市、县三级设立纪检监察巡查机构,建立县乡自查、市督查互查、省抽查的巡查工作机制。严把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关口,形成了“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社会督廉、巡查促廉”的监管体系,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之路,被交通运输部向全国推广。
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支撑和引导新农村建设。
一要始终坚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在“村村通公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把农村公路修到规划农民集中居住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的农村公路交通网。
二要按照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要求科学推进。农村公路客货运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不断满足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三要研究解决尚存矛盾和新问题。由于资金等因素,一些交通特别落后地区仍存在不少急需改造的农村公路、桥梁。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投入,按照“路桥同步”的原则,提升农村公路及网络的整体服务能力。
四要继续推进建管养同步推进。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努力破解养护管理难题,推动形成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把为民实事办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