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创新财政支农机制
发展现代农业一举多赢
本报讯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一年来,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有效地创新了财政支农机制。
在日前召开的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研讨会上,财政部农业司司长赵鸣骥表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虽然实施时间不长,但经过各地一年的扎实工作,初步实现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和农民明显增收的目标,并创新了一系列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深得各地、各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他认为,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
一是提高了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绝大多数省在项目选择上把粮食主导产业作为重点,给予集中支持。据统计,全国共有20个省区及黑龙江农垦选择了粮食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2.3亿元,占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总额的近50%。通过对粮食产业的集中扶持,有力地提高了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如辽宁省项目区平均每亩可增产有机水稻60公斤以上、全年可增产3600万公斤以上,黑龙江省项目区建成后可增产水稻4500万公斤。
二是推动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各地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了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支持畜牧类主导产业15个,水产类主导产业7个,水果类主导产业9个,其他经济作物类主导产业14个,有力地推动了各地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如湖北省项目区去年实现小龙虾产量6万吨以上,产值8.4亿元;江西省项目区将带动全省新增柑橘面积40万亩,预计从2010年开始,每年将新增柑橘产值29.3亿元。
三是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现代农业项目的实施直接给当地农民群众带来经济利益。如辽宁省水稻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400元;广东省特色水果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可增加1000元;甘肃省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种植玉米亩均净增收益380元左右,仅此一项可使全省全年增收10.32亿元,项目区群众户均增收2000元左右、人均增收450元左右。
赵鸣骥表示,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创新了财政支农机制。
一是改革了资金的管理方式。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管理模式。在中央下放权限的带动下,很多地方也将部分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建立了权责匹配的管理方式。这些做法得到了地方领导的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重大改革,是调动地方各级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种有效方式。
二是打造了资金整合平台。各地以中央补助资金为平台,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据初步统计,在中央财政46亿元资金的引导下,地方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整合涉农专项资金120项,整合资金83.5亿元,同时带动社会投入280亿元,起到了中央财政投入1元钱,带动地方整合资金1.8元、引导社会投入6.1元的好效果。
三是突出了资金使用重点。各地在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一两个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对每个主导产业又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一两个关键环节。如辽宁省集中资金支持水田支渠以下的斗渠改造这一关键环节。这不仅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制约粮食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也使财政支农的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四是开展了绩效评价。为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地均建立了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资金管理、项目效应等六个方面全面进行考评,并对考评结果加以利用。
五是形成了部门配合的协作机制。各地财政部门在现代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视发挥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这些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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