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领导重视,充分提高认识。镇政府要责成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避免仅站在某个部门或单位的角度进行答复。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建议答复前要经过部门办公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答复意见,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计划。上门答复时至少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队,避免工作人员代替领导面商、下属部门代替承办部门办理的现象。
二要因事制宜,扎实办理工作。对于一些通过努力可以办理的建议,要尽快办理;对于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成的建议,要充分调研,提出办理计划,并及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通报;涉及到目前受条件限制暂不具备办理条件,但从长远发展看是可以实现的,则应进行前期调研,在今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年推进。
三要完善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建议具体内容科学划分办理单位,加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对于多部门参与办理的建议,要进一步强调主办单位的牵头职能,推动问题解决,同时镇府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积极牵头协调,必要时上升到更高层面进行研究,形成办理合力。
四要加强督查,加大办理力度。镇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对建议的督查跟踪力度,对可办而不落实的建议要重点抓,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要求镇政府对3 件不满意件进行重新办理。
岑溪市糯垌镇政府:陈丽燕 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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