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24日,为更好地促进我区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自治区植保总站黄光鹏副站长、韦滢军科长到桂林市灵川、恭城、阳朔、永福等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工作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桂林市在加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恭城、永福县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更是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恭城县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中,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严格的管理工作目标,在全县辖区内只确定XX服务部、XX综合服务部、XX咨询服务部为该县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卖定点代理商,其它农资门店禁止销售高毒农药。经营高毒农药的经营单位,由县农业局审核后,颁发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牌匾;更换营业执照时有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牌匾的,由工商局在经营范围加上高毒农药事项,没有牌匾的则注明不得经营高毒农药。对获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位,全县统一实行五项制度( 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和公开承诺制)严格管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并与当地农药管理机构签订承诺书,固定悬挂于店面醒目位置,接受农药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永福县在县城区域只批准定点两家高毒农药定点批发经营单位,每个乡镇只确定一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其余农资经营店一律不准经营高毒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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