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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实施农村改革
时间:2009-10-29 14:23:5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近年来,黑龙江省实施以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全省每年减轻农民负担47.2亿元,人均减负261元。

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黑龙江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和取消面向农民的不合理收费,使每位农民一年减负261元。此外,全省积极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粮食综合补贴,累计增加农民收入84.4亿元,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据了解,实施改革以来,黑龙江省撤并304个乡镇和5437个行政村,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打下了基础。通过改革,黑龙江省初步建立了教育经费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全省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使12万多五保对象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2006年,黑龙江省全面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财政安排2.2亿元资金,使首批73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得到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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