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太湖县寺前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央和县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改革措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服从和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大局,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把改革的推动力、制度的约束力、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涉农政策落实。一是围绕资金项目加强监督检查。镇纪检部门和各单位、各行业加强协调,与县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关键涉农补贴,重大涉农工程项目,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涉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围绕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三是围绕征地、拆迁补偿、股权转让等加强监督,规范行为,严防国资流失和违法犯罪现象产生。
加强纠风力度,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要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准确、全面、严格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毫不动摇,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切实纠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完善政策、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上下功夫,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不走样。三是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四是深化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