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市场行为监管的法定职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霍城县工商局清水河工商所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投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学习当中,学习采用开设业务小讲堂,查办合同案件模拟办案会等多种形式,力求将干部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热度到一个新的层面,全面加深理解,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极大激发了干部的学法热情,收到了良好效果。
(霍城县工商局张亚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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