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村为主”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口委2010(54)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三山区计生委按照“宣传教育、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培训,强化宣传,提高民主监督,拓展服务领域,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五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文件下发后,三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镇(街道)迅速成立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村也成立了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副主任任正副组长,村计划生育协会为骨干,人大代表、育龄妇女、共青团员、党员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总体负责,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氛围。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生殖保健知识为主,结合农业生产技术信息、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全区新建计生人口文化长廊8个、一条街4个、村人口文化大院(广场)2处、标语98幅、大型户外计生宣传标牌149块,新家庭文化书屋19所。同时,村协会利用“会员之家”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等婚育观念,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良好风尚,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使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是强化基层干部培训。为了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落到实处,全区分层次进行了业务培训。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成立业务培训小组,逐镇(街道)对计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各镇(街道)根据各自的实际,结合区里的培训,对村组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再由各会员小组长对本组会员进行培训。通过逐级培训,使广大农村计生协会会员人人懂计划生育政策,对基层群众自治有了明确的认识,也激发了会员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层群众自治首先从计生协会会员做起,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增强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强化民主监督。各试点村多次召开群众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反复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合同》。设立了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监督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的贯彻落实,监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合同》的执行。五是强化优质服务。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为依托,各试点村均建立了标准化计划生育服务室,免费为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动员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开展生产扶持和生活帮助。鼓励广大育龄群众参加区、镇(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活动。
“五结合”:一是把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全区创建安徽省优质服务先进区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把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把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争创“两无一满意”先进村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把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五是把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新区“大建设、大发展”、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活动的开展,2010年实现自治示范村9个,力争2015年全区80%的村实现上述目标。(陆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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