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河南籍青年男子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因盗窃屡教不改,在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后,仍不思悔过,且“贼胆”变得越来越大,竟然将盗窃作为一种“职业”,其结果不言而喻,只能是再次落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12月24日
,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民警根据获取的线索,通过缜密排查,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在稻田镇一出租房内抓获。
经审查,郭某某,现年23岁,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人。他近年在寿光期间,名为打工,实则行窃。他先后于2008年9月19日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日,同年11月2日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而两次进过拘留所的郭某某,仍不思悔改,继续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并且不断“升级”,又干起盗窃的“老本行”。为此,郭某某因涉嫌盗窃于2008年11月10日
被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11月份劳教期满后释放。
被劳教释放后的郭某某在“老实”了一段日子之后,由于不愿干重活,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又“旧病复发”,并且“贼胆”变得越来越大,竟然租房将盗窃作为一种“职业”。
据其供述,自劳教释放以后,从2010年6月份以来,共作案10余次,盗窃现金13000余元及蔬菜大棚卷帘机电机、电缆和电动车、自行车、香烟、洗发水、鸟笼等其它物品一宗,并将所盗现金及盗窃物品变卖后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郭某某已被寿光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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