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笔者从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该县从3月1日起,省、市、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依次调整为55%、55%、65%、75%,同比去年提高12%、12%、5%、5%。
隆回县委县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2010年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给“中央1号文件”送上一份“见面礼”。同时也给该县93万参合农民送上一份新春贺礼。
新农合补偿门槛降低,省、市、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依次为700元、500元、300元、100元。补偿比例提高,同比去年提高5-12%。住院补偿封底线上升,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可达6万元。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提高,符合条件的可补偿总住院费用的15%,最高可达2万元。部分单病种住院补偿提高,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手术,单眼定额补偿1200元,骨折内固定术后取固定物补偿1000元,慢性鼻炎、副鼻窦炎、鼻息肉、鼻中隔歪曲、慢性扁桃体炎手术治疗定额补偿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