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坚持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社会维权,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协助党委政府作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引导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协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