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双峰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规划局、永丰镇、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多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永丰镇犁头村李**、王**、彭**三户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
此次集中行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目标明确,指挥组部署周密,各部门团结协作,三处房屋的拆违得以顺利进行。执法人员进入执行标的现场后,清点物品,布置警戒线,劝离无关人员,断水断电,实施拆除,行动有序。至下午6点时共拆除违法建筑14弄,违法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行动顺利结束。
近年来,双峰县城规划区犁头村等地居民由于受利益驱动,抢占码头建房之歪风盛行,未经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时有发生。为了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县城建设秩序,县政府牵头组织了这次集中统一行动。本次行动有效地惩处了违法者,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表明了县委政府拆违控违的决心,也得到了基层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县委政府表示:下步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拆违控违与集中行动有效结合,巩固并扩大拆违控违成果,提升城市建设品味,改善双峰人居环境,推进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