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联系、谈话制度,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国家惠民政策和裕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各族群众深刻感受到实施民族宗教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各项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二是严格落实好基层组织、住村工作队、警务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针对草场、土地、宅基地反映强烈的问题,展开专项调查,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三是扎实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各类问题,坚持排查和整治齐头并进,积极组织协调、解决各类隐患问题,特别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的关注力度,发现一人、排查一人、登记一人、核实一人,确保流出流入人员实现常态化管理。(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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