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双峰县蛇形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王某和朱某夫妇当场向康某公开道歉,并支付康某医疗费和名誉损失费800元。一起因误会猜疑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王某和康某都是蛇形山镇的屠商,一起在立新农贸市场经营猪肉生意,因两人摊位相邻,平时有事相互之间也经常帮衬照顾,因此,两人之间一直相处比较融洽。2015年3月30日清晨,王某夫妻向往常一样从家里运来猪肉,准备摆摊经营,因临时接到电话有事需回家一趟,就拜托康某帮忙照看一下。待王某夫妇办完事回来,将猪肉摆上摊位准备开张做生意时,发现四只猪脚少了一只,就怀疑是康某偷了自家的猪脚,因没有证据,王某夫妇也只是偷偷发了几句牢骚。没想到夫妻俩的唠叨被康某听见了,认为两人污蔑了他,是对自己人格的一种侮辱,于是便找上王某夫妇理论。双方由此引发争执,且互不相让,后因情绪失控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康某和王某轻微擦伤。
事发后,在其余屠商的劝说下,双方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详细调查发现,王某家的猪脚是装运时不小心遗落在家里,偷猪脚事件纯属误会,介于双方已经发生了争执及肢体冲突,且王某夫妇的猜疑确实对康某的名誉造成了影响,调解员认为首先王某夫妇必须公开向康某道歉,并就康某受伤和名誉受损给予适当的赔偿。经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就道歉和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彭运良 朱镇完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