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6时7分许,在双峰县三塘铺镇大枫村光冲组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事故造成6岁小女孩邓某当场死亡。
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交警大队分管事故中队副教导员李晓平带领事故中队和交警二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现场民警分为两组,一组进行现场勘查,另一组以现场为中心对沿途居民、路人进行走访摸排并调取事故路段的视频监控资料。勘查现场的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后,对车辆散落物进行提取,通过对尸表的检验,初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车辆撞击行人后,并辗压行人的交通事故。在勘查现场的同时,走访的民警也传来喜讯,据目击者反映肇事车辆为一辆运载“油土”的蓝色大货车。民警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资料和调取了相关的视频资料,反复进行分析、排查,确定肇事车辆的号牌的有关字段,同时,通过对肇事车辆装载货物的场所进行走访,比对运载“油土”车辆信息,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驾驶人戴某。
随着侦查的深入,案件愈来愈清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尹普兵、交警大队教导员王颖指示:专案组民警要刻服困难,乘胜追击,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还原事故真相,给死者家属心灵以慰藉,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专案组全体民警在甘棠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马不停蹄赶到找到戴某家里,然而戴某并不在家,他妻子说他仍然出车在外。通过民警的多方努力,最终在三塘铺镇相思村找到了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戴某。通过检验肇事嫌疑车辆,发现车辆的左前防雾灯有破损的新鲜痕迹,防雾灯的高度与死者的高度惊奇的一致。专案组民警迅速将戴某传唤到县局执法办案中心。此时距离案发不到五个小时。
在双峰县公安局中心执法办案区,面对专案组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戴某开始百般抵赖,就轻避重,瞎编情节企图蒙混过关。审讯民警通过政策攻心,讲事实、摆证据,向肇事司机出示了现场洒落物以及肇事司机车辆损坏部位的相片等一系列关键性的证据,在铁证面前,最后戴某低下了头,一五一十的讲述了案发时的情况、逃逸时的心理以及逃逸的方向。
目前,戴某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双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戴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