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0日,由双峰县委办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长胡德明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县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老干院、原县委大院、原机关接待室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供应安全和日常安全保卫等五个方面。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安全节点13处,发现安全隐患5处,当即整改2处,制定整改措施3处,并对整改责任人下发了安全隐患处置交办通知单。胡德明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有计划有落实,做到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该局印发了《双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与和诚物业公司、娄底市保安公司双峰分公司、沪农商村镇银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