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建设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要求的重要方面,也是江宁积极探索具有大都市近郊区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努力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增添新内涵的重要抓手。我们将迅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园街联动、城乡一体”行动战略,加快全域统筹一体发展步伐,坚持以“生态秀美、村庄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和“宜居、宜业、宜游”为目标,科学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精心设置美丽乡村考核评价体系,差别化选择美丽乡村建设路径,“挂图作战”,只争朝夕,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努力把江宁打造成美丽乡村典范区。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勾勒美丽乡村建设蓝图。以《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引领,以国土资源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为契机,按照产业集聚、要素集约、人口集中的要求,结合全区不开放区域规划的编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型城乡聚落体系。以谷里-横溪-江宁和汤山-淳化-湖熟东西两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为重点,充分考量资源禀赋、产业现状、村庄布局、历史文化等因素,科学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明确美丽乡村建设蓝图和目标,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路径和方法,细化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步骤,着力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一村一规划、一张图”的先决条件。
二是突出标准制定,建立美丽乡村评价体系。整合各类涉农涉村创建活动,充分尊重和听取农民群众的意愿和建议,科学、规范制定《美丽乡村考核评价体系》,增强指标体系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对农村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农村人居环境的改造和整治、农村产业的生态管控和约束等功能性指标的考核;紧扣民生为本和一体化发展的根本立足点,细化就业创业、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内容;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建立与现代农业和都市生态休闲农业两大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衡量标准;围绕农村和谐稳定大局,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群众满意度等评价内容,切实以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三是突出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根据保留或拆并两类不同的规划要求,区别现代农业和生态旅游两种不同的主导业态,分别提出不同的创建要求,选择不同的创建目标,体现美丽乡村建设的不同个性和特色。围绕东西两个示范片区建设,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按照点—线—面结合,串点成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全面推开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实施谷里、横溪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和上峰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加强牛首山-云台山生态廊道的保护;全面完成汤山、湖熟、淳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都市生态休闲农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总结推广“五朵金花”建设经验,完善提升第一批金花村功能品质,全面启动新一批金花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缩差并轨,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真正建成江宁特色的美丽乡村。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合力。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区主体、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整体合力。建立创建挂钩机制,由区级领导、机关部门与创建社区进行挂钩结对,组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资金保障体系,并积极引导鼓励村企共建,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严格落实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科学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拓展园街联动领域,加强“一园一街”在资源空间、产业互动、基础设施、功能重塑、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整合,提高各功能区域内的农村发展水平,努力在江宁广大农村形成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农村生态环境田园化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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