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4〕1号)和《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宁委发〔2014〕3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心,积极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适应南京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二、改革目标
(一)通过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2014 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制度,新增农民合作社300家,完善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培训职业农民1万人。2015 年,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新增农民合作社200家,建设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3个,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7:1以上。
(二)通过建立农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共建共享机制,创新农业业态,让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为南京美丽乡村建设的亮丽名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增长极。2014 年实现休闲农业综合收入 46亿元。2015年实现休闲农业综合收入 50亿元。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示范点。
(三)通过搭建有利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公共平台,支持工商资本向现代种养业投资,探索适合企业经营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引导企业与农民、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4 年实现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30亿元。2015年实现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35亿元。
(四)通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市场交易流转体系,推进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4 年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土地合作社经营面积占承包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 5 个百分点。2015 年,经营面积占承包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五)通过鼓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农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与企业的资金、科研单位的技术相结合,组建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2014 年,开展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试点,探索入股作价、股权配置及经营模式。2015年,推广试点经验,形成一批全省以上有影响的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
(六)通过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固化社区股份合作社社员股权,保障合作社社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实现农民利益长久不变。2014 年实现社区股份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5年达到95%。依法申请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镇街覆盖率达到100%。
(七)通过高淳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一些在全省、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中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制度、体制上出新成果、新经验。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工作内容
加大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扶持力度。促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家庭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分类统计、建立示范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名录,积极培育一批专业技能高,生产规模适度、稳定,生产配套设施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示范效应明显的家庭农场。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制度,鼓励农民开展专业合作、社区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开展综合农民合作社试点。推进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支持合作社广泛参与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集群发展。支持混合所有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的培训。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
(二)配套措施
1.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用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认真落实农用地政策,划定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加大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力度,为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行。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公司+合作社+示范基地+订单农户”等经营组织形式,通过订单农业、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实现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双赢。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
3.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家庭农场主等培训,着力培育和引进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生产、管理人员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积极开展银企(社)对接、科企(社)对接、产销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时间节点
1.一季度,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2.二季度,制定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扶持项目指南等文件,组织开展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申报、落实、实施。
3.三季度,开展半年工作推进情况调研,通报相关进展情况。
4.四季度,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并进行总结。全年新增农民合作社300家,完善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培训职业农民1万人。
5.2015年,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新增农民合作社200家,建设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3个,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7:1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四、创新农业业态,促进农业与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
(一)工作内容
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健康等融合发展,共建产业链。按照有游客接待中心、有旅游公共配套服务、有优美村庄环境、有市民参与的休闲农业项目、有规范有序的服务标准、有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作用的“六有”标准,编制《南京市农家乐专业村规划》,打造市级农家乐专业村,在此基础上创建江苏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和中国最美村镇。鼓励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开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活动,延展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编制《金陵休闲农业四十八景》,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全市休闲农业景点,引导休闲农业景点差异化发展。结合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示范点,争创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休闲农业园区、创意活动、创意产品、创意包装)金奖,打造精品休闲农业线路。借助中国?南京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四季精品游等系列市场推广活动,促进全市休闲农业综合收入持续增长。
(二)配套措施
建立市农委、旅游委、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工商局、地税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住建委、公安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投资指南和优惠政策,共同引导各种资本投入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型农业业态。搭建会展、论坛、活动等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政策、项目、资金、金融等方面的服务,尤其是在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的功能产品开发、项目资金扶持、旅游景点创建、配套设施用地、景点周边道路、公交线路增设、金融贷款服务、工商注册审批、卫生消防审批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三)时间节点
1.2014年一季度,启动休闲农业四季精品游——春之华休闲农业游;向社会推出12条南京休闲农业游精品线路;启动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园区、创意活动、创意产品、创意包装金奖活动。
2.二季度,建立与旅游委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编制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投资指南和优惠政策;启动市级农家乐专业村建设和江苏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全国最美村镇等创建工作;举办“垄上行”南京休闲农业摄影大赛;启动休闲农业四季精品游——夏之韵休闲农业游;向社会推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地图。
3.三季度,举办第十届中国?南京农业嘉年华活动,启动休闲农业四季精品游——秋之实休闲农业游;举办“创新农业业态,促进农业与旅游产业等深度融合”论坛;印发《南京市农家乐专业村规划》、《南京市农家乐专业村建设规范》、《南京市农家乐建设与经营管理标准》、《金陵休闲农业四十八景》。
4.四季度,启动休闲农业四季精品游——冬之味休闲农业游;2014年新建10个市级农家乐村、100个农家乐经营户;创建一批江苏省魅力乡村、全国最美村镇;实现全市休闲农业综合收入46亿元;总结、编制全市休闲农业与创意农业发展报告。
5.2015年,全市郊区50%以上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市市级农家乐专业村和金陵休闲农业四十八景50%以上开通公交班车,10%达到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点;全市打造市级农家乐专业村超过30个,农家乐经营户超过500户;全市创建江苏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超过10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50%以上开展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活动;全市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超过50亿元;总结南京市创新农业业态,促进农业与旅游产业等深度融合的经验,在省以上农业系统和旅游系统形成推广影响。
责任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金融办
五、鼓励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
(一)工作内容
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活动,支持工商企业向农业输入现代要素和先进经营模式;做好现代高效农业配套设施用地、融资服务、行政许可、农业科技、出口报关等便捷服务,培育现代农业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防止农地“非农化”。
(二)配套措施
建立市农委、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商务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编制适合南京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的投资指南,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及种苗、加工、流通、仓储等延伸产业,输入现代生产技术、经营模式、资金等元素。对招商项目实施全程服务,尤其对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如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业基础设施等抵押方式的试点,提升签约项目实际落地比例;主动提供落地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贷款融资、行政许可、农业科技、出口创汇、资金扶持、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服务工作,争取投资者追加投资、扩大规模。建立工商资本规模流转农地的风险保障金制度。
(三)时间节点
1.2014年一季度,印发全市农业招商计划。
2.二季度,建立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在管控“非农化”风险的基础上,编制南京都市农业投资指南和优惠政策。组织招商项目单位外出招商,全面展开招商工作。
3.三季度,利用省农洽会等农业会展平台,举办专场活动,宣传南京农业投资环境,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活动,完成14个重大项目的签约,总项目资金5亿元。
4.四季度,实现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30亿元。通过“现代农业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增加农业保险险种及保险理赔”、“农业招商引资非农化风险管控”等,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殖业的创新、试点改革经验。
5.2015年,进一步明确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和限制进入南京现代种养业的范围,完善对支持进入项目的优惠政策,2015 年实现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35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六、推进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一)工作内容
1.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市场交易体系,鼓励承包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土地集中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推进家庭经营集约化。引导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中,推进家庭经营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3.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地合作社或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
4.完善龙头企业联农机制。发挥龙头企业的凝聚带动作用,利用龙头企业具有资金、技术、加工、营销、品牌、信誉优势,带动农户实行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完善“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二)配套措施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托公开市场,开展流转信息发布、价值评估、合同鉴证、价格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引导承包地有序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
(三)时间节点
1.2014年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
2.二季度,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通报相关进展情况。
3.三季度,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公开市场交易。
4.四季度,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流转服务督查,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并进行总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土地合作社规模经营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5.2015年,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土地合作社经营面积占承包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七、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企业、科研单位等组建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
(一)工作内容
1.引导家庭农场、大户以土地入股,或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与企业、科研单位开展合作经营,提高农户土地财产性收益。
2.探索土地作价入股模式。农民单纯以土地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将土地作价折股后参与各类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合作社参股获得的收益,按农民入股土地份额分配到户;农民以土地作价、企业以资金、科研单位以技术等参股,联合建立股份合作或股份制企业,实行统一经营,所获收益按股分配。
3.鼓励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结合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引导农户将承包土地统一入股社区股份合作社,设立土地资源股,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或发包,年终分配时土地资源股作为优先股,按收益或收益的一定比例进行优先分配。
(二)配套措施
1.完善农地股份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和合作社章程,实现组织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在组织建设上充分发挥股东的民主权利,健全股东代表大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和理事会制度,明确相应的职能权限和运作程序。引导和鼓励农地股份合作社引进农业职业经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对农、企、研股份合作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对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股份合作社,在开展农田整理、科技开发、质量标准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政府给予重点扶持。对股份合作社优先安排信贷指标、简化担保手续。鼓励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涉农科研单位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平台建设,为农、企、研合作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帮助农、企、研股份合作经营主体培养人才队伍,增强合作经营能力。
(三)时间节点
1.2014年一季度,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2.二季度,召开农地股份合作社、有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座谈会,试点推动农地与企业、科研单位融合发展。
3.三季度,调研股份合作经营发展情况,结合产权市场建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评估及抵质押入股配置等办法。
4.四季度,总结股份合作经营典型做法。
5.2015年,推广试点经验,形成一批省以上有影响的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八、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实行农民经济权利长久化与社会权利属地化的管理制度
(一)积极稳妥地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1.工作内容
(1)大力推进镇村(街区)发展与服务一体化建设。今明两年在溧水区进行构建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试点,由基层供销社主导,联合镇村共同建设功能多样、综合配套、贯穿全程的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在浦口区、栖霞区探索城镇社区新型服务载体建设试点,在城区建制社区和城镇居民集中区积极兴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一站式”新型社区服务载体。
(2)大力推进系统联合合作多元化建设。建设链接全系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将“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整合系统资源,联合其他6个区社,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为全市农产品进入更广阔的市场发挥作用。今年上半年完成与江宁、溧水区的链接,下半年完成与栖霞、雨花台、六合、浦口区的链接;规范建设农产品示范基地,整合市、区、基层三级供销社资源,联合村委会,在全市建设 6 个农产品示范基地。2014年完成全市六大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任务,2015年根据“五位一体”模式,逐步推进和完善;充分利用宁台农贸合作产业园资源和系统优势,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建设三产融合的两岸农贸合作交流示范园区。
(3)大力推进为农(民)服务规模化建设。今明两年在六合区进行探索组建综合性为农服务载体试点,由区级供销社牵头组建农机具、农业植保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探索对大田作物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今明两年在江宁区进行探索组建基层社、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新型为农服务组织体系试点,探索发展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今明两年在江宁区“五朵金花”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科技服务试点;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重点发展由基层供销社牵头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突出基层供销社在联合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今明两年在雨花区进行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试点,根据城市供销社发展特点,采取资本入股、闲置开发、资产租赁等形式,积极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产业,加快推动社有经济转型升级。
(4)大力推进城乡流通现代化建设。今明两年在溧水区、建邺区进行搭建贯通城乡的电子商务平台试点,依托宁供集团、加德公司的科技优势,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用现代信息技术贯通村级服务组织并形成网络,为农(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农产品购销服务和信息服务;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高淳区社重点推进以水产批发市场为龙头的农产品市场群建设,溧水区社逐步形成区有批发交易市场、中心街镇有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提升“新网工程”建设水平,江宁区社以岗山超市为龙头,面向全市,加强区域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溧水区社以兴农农资为抓手,扩大市场份额,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栖霞区社紧跟农村社区化进程,积极发展国盛药业连锁店;南京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构建包括社区回收网络、中转运输网络和综合利用网络等为主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2.配套措施
(1)成立加快推进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相关区政府把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统一认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抓好《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统筹部署,精心安排,形成以改革促发展的良好环境。
(2)市供销社派出推进改革工作组,与各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推出改革配套政策;各区供销社根据市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结果。
(3)市供销社将根据重点任务分解表和各区供销社制订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进行动态跟踪和及时督导。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工作,加大奖惩力度,实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3.时间节点
(1)构建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的保障服务体系,2014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的整体方案,8月底前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终端研制,12 月底前完成区、中心镇、中心村三级综合改革试点的布局,2015年全面完成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
(2)探索城镇社区新型服务载体建设,2014 年 6 月底前全面总结浦口区前两年消费合作社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分别于2014年、2015年完成新建升级版消费合作社10个;2014年在栖霞区试点新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1个,2015年在全区全面推开。
(3)建设链接全系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2014年完成淘宝网“特色中国·高淳馆”向“南京馆”的升级,以此为依托,上半年完成与江宁区、溧水区的链接,下半年完成与其他区的链接,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4)规范建设农产品示范基地,2014年完成全市六大农产品基地建设,2015 年按照农产品初加工基地、产销对接基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运营公司“五位一体”的模式,全面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5)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建设三产融合的示范性园区,2014 年宁台产业园区完成锁定战略合作伙伴、整体招商、形成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核心区展开运营四项任务,2015 年园区开发建设全面推开。
(6)探索组建综合性为农服务载体,2014 年 10 月底前完成组建区级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2015 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开。
(7)探索建设基层新型为农服务组织体系,2014年在江宁区横溪街道试点,探索建设基层社、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新型为农服务组织体系。2014 年 6 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7月赴浙江上虞考察学习,8月细化方案,12月底前完成“三社合一”的农合联组建任务,2015 年全面实施并总结提高。
(8)积极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服务,2014年在江宁区选择一个“金花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试点,2015 年在江宁区各“金花村”逐步推开。
(9)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供销社现有体制为依托,通过自下而上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14 年在全市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0个,2015年新建 22个,其中,由各级供销社牵头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50%以上。
(10)改革供销社传统经营方式,向城市供销社转型发展。今明两年在雨花区推动城市供销社转型升级试点,2014 年新建服务外包载体4万平米,2015年启动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园。
(11)搭建贯通城乡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宁供集团信息化科技优势,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2014 年在建邺区布置 200 台网上销售终端,2015年在全市完成1000台网上销售终端布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
(二)保障农民经济权利长久化
1.工作内容
继续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固化社区股份合作社社员股权,“生不增、死不减”,“持股进城、按股分红”,保障合作社社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实现农民利益长久不变。
2.配套措施
(1)按照社员股份“生不增、死不减”,“持股进城、按股分红”;合作社股权可转让、继承等原则,制定合作社股权固化管理办法。
(2)引导、支持股份合作示范社提高改制质量和发展水平:有持续稳定的经营收入、社员分红收入稳步增加、合作社制度健全管理民主。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发展多渠道扶持力度。
(3)加大合作社改革、分红力度,将社区股份合作社工作目标纳入镇街分类考核。
(4)确权发证,社员证发放到户到人,应发尽发。
(5)鼓励合作社积极开展工商登记。
3.时间节点
(1)2014年11月社区股份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0%。
(2)2014 年 12 月上旬实现社区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镇街
全覆盖。
(3)2015年11月社区股份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
九、推进高淳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工作内容
通过确地、确股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全区耕地的保护管理。
2.配套措施
成立区、镇两级工作班子;通过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经费保障;全面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原始登记数据资料的统计整理工作,为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做好基础工作。
3.时间节点
(1)2014年6月之前,完成七镇选择的11个村试点工作。
(2)2014年7月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这项工作。
(二)推进农村产权市场建设
1.工作内容
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清查、登记的基础上,先期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资源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的转让出租等市场化机制。
2.配套措施
成立区、镇两级工作班子;落实经费保障和场地保障;在省市农工办(委)指导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软件开发工作;抓好农村资产普查;出台交易规则、办法、意见。
3.时间节点
(1)2014年4月上旬,完成阳江镇、东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并在市委农工委指导下,试运行软件和健全管理制度等工作。
(2)2014年5月底前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运行,迎接市6月份召开的农村产权交易现场交流会。
(3)2014年12月,全区八镇均完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4)全区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中心)正常运行服务。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工作内容
以高淳主导产业和未来高淳重点培植的产业为重点建设六个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同时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领域选树10个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经营主体,通过榜样作用带动农民创业、带动农民致富和集体增收。
2.配套措施
成立区、镇两级工作班子;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意见;抓好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和区合作社联合会两个平台建设。
3.时间节点
(1)2014年3月,出台高淳区关于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若干政策意见。
(2)2014年4月,召开高淳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推进会议。
(3)2014 年 12 月前,召开高淳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年度总结会,表彰和选树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高淳区政府
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等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重点、难点工作的现场推进会,共同研究改革重大事项的推进工作。按照市督查办的要求,及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交流各部门和各郊区的工作经验,反映改革推进动态。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协调,获取改革信息,争取改革试点和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密切与郊区的沟通联系,尊重基层改革首创精神,及时反馈改革信息,上下呼应、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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