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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农民工被首次列为渝北区帮扶救助对象
时间:2010-05-28 09:24:09来源:作者:山人
        根据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区总工会对全区困难职工的范围进行了重新的界定,特别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特困农民工首次纳入帮扶救助对象。 

        今年,全国总工会对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对其中部分填报项目的类别作了较大调整,凡是在会的特困农民工被首次列为帮扶救助对象。此外,管理系统还将困难职工的“困难类别”细化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和临时救助,并作了明确界定。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户是指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或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困难职工;临时救助档案用于对那些不属于困难职工但又需要经行帮扶救助的人员。(刘宏 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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