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工商局、私个协会积极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36条)和区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立足工商职能 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45条)文件精神,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村闲置人员进行积极创业,特别是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今年霍城县工商局、私个协会积极引导2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使家庭型的小作坊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霍城县工商局 丁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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