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政策法规
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时间:2012-04-24 13:49:42来源:作者: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2月22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承担提起公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法律职责,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在农村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力量。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为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今年春节前后,河北省检察机关三级检察长及党组班子成员为4368个村的5万名村干部讲了法制课。一方面,他们注重发挥3000多名检察信息联络员的作用,根据联络员提供的信息,妥善解决信访案件;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对于农村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送法”进村为农村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本报2月14日报道。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关键是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的法治观念,形成符合法治发展要求的村规民约。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固然是增强农民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好形式,但是,也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强迫命令,切忌空泛、俗套。要选择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时间安排要尽量合理,不搞一刀切,农忙时节,可以印制一些宣传资料;农闲季节,则可以安排一些法制课,以求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更要立足自身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严肃查办侵犯农民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激发农民投身建设的积极性。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问题,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治,不能手软。
  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检察等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办理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三农”问题具有地域性强的特点,各级检察机关必须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需要培育职业农民
http://xnc.shangbao.net.cn/a/91570.html
 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2011年秋季开学后,山西省有289所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全部免学费上学,受惠学生25.1万人,加上“送教下乡”的4.9万学生,全省共有30万中职教育学生受益,覆盖率达到68%。
 山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王耿升则呼吁,应突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政策界限,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民也能够享受免学费政策。
 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早已成为各级政府各界人士的共识,但山西全省涉农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无不受到生源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农民不能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积极性不高等困扰,规模严重萎缩。
 为此,王耿升建议,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对象重点锁定在从事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身上,培养“职业农民”“专业农民”,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持。
 涉农职教规模萎缩严重
 去年入选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是山西省8所入选学校中唯一的一家县级职业教育学校,是各级官员视察的标范,然而谈起如何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该校副校长郝英民却面有难色。
 这所学校的前身平遥县职业学校在建校之初就设有果树、园艺、种植等专业,“但一直招不下学生,”最后被迫取消,现在学校还有40亩的农科教综合实训基地,但只有4个人在管理,没有一个学生的影子。
 王耿升介绍说,自上世纪90年代毕业生“统包统分”的就业体制被打破以来,农村职业教育不再具有改变身份地位的功能,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端不上国家的“铁饭碗”,也由于学历低被挡在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门外,再加上体系不畅,升学受限,农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大幅下降,规模持续萎缩,成为职业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从事职业教育近30年的郝英民说,90年代的大学扩招政策更加剧了职业教育的困境。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提供数据显示,较之1985年,2008年农业类普通中专学校由16所减少到8所,招生人数占全省普通中专招生总数的比例由5.5%下降到2.2%,在校生人数比例由5.6%下降到1.4%,规模萎缩非常严重。
 王耿升说,全省农业中专由11个地市每家一所萎缩至现在,只剩太原、忻州市原平和吕梁共3所。这就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与职业教育的培养能力、服务能力之间的强烈反差,一边是现代农业发达地区求才若渴而不得,另一面是农校门庭冷落,即便是学了农业类专业的毕业生,回到农村的也为数甚少。
 谏解困政策资金培养“职业农民”
 王耿升分析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农业类专业传统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王耿升说,现代农业发达的地区活跃着一批专业户、示范户,他们都是多年在农业生产一线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其中鲜有农校毕业生,且不说许多专业学农的学生并不愿事农,将初高中应届毕业生锁定为培养对象,本身就是一种理想。
 “农民才是涉农职业教育的培养主体,学校教育必须与农业生产相结合,推动过程中对农民囧啊与必须实行免费,而且必须让农民看到实效”,王耿升说:“如果没有效果,你给农民发钱他都不会来。”
 但目前只有全日制职教学校才能享受学费全免和补助优惠,“应打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政策界限,要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学费全免的政策优惠,其次就是要改变教学方式”,王耿升建议。
 2009年,山西省依托3所农业类普通中专学校开展“送教下乡”试点,把课堂办在田间地头,当年招生8000人,2010年把试点学校扩大到8所,招生4.6万人,涉及太原、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忻州、朔州、大同等8个市、56个县、201个乡镇、1000余个自然村。
 据王耿升介绍,送教下乡教学点设在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人口集中的大村或乡镇,共开设现代农艺技术、园林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畜牧兽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等9个专业,结合农时安排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利用农闲时间完成规定的文化课教学内容,当年办班,当年见效。
 为此,山西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0元、连续补助2年的标准补贴2010年招收的农民学生的学费。“送教下乡”的学制从3年拉长到了6年,补助是否还将持续,不得而知。
 此外,王耿升建议,应由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对一线农民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设一个如“职业农民培养工程”或“专业农民培养工程”,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类职业院校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职业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持。
 王耿升透露,目前农业、人社、扶贫甚至妇联都有用于农民培训的专项资金,唯独教育部门,虽然拥有对农民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丰富资源,但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着大量的农民培训任务,却缺乏专项经费支持。
 然而处江湖之远的郝英民则认为,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根本还是要解决农民务农不赚钱的问题,“40岁以下的人都不种地了,很多农民到城里务工,一则因规模所限,单个农户的农业产值较小,成本投入高,加上灾害风险的不可控,二则农产品价格机制尚未理顺,近年来绿豆、大蒜和最近的大葱价格暴涨等农产品价格异常,但生产端的农户却无法获利……”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