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质监字〔2013〕1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落实全国暨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肥料供肥特点,省厅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种类
抽检范围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9个市的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的复混肥料产品。共抽查200个肥料产品,以肥料生产企业为重点抽查对象。
二、承担机构
本次抽检工作由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山东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承担。
三、工作要求
省土壤肥料总站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抽检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作。被抽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抽检人员,确保顺利完成抽检任务。
四、结果处理
省厅将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依法对不合格样品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进行查处。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土壤肥料总站,联系人:巩庆平、高俊杨,电话:0531-81608028、81608025;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与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张平、邱庆浩,电话:0531-67866352、67866093,67866091(传真)。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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