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牧电〔2013〕14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
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农业部决定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就201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1、省农牧厅在各市(州)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向农业部筛选上报3个。
2、各市(州)在整体推进型、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政务应用型、服务创新型、技术创新型六个类型中任选一个类型上报至省农牧厅市场信息处。
3、上述六个类型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见《农业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请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子站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www.scs.moa.gov.cn/tzgg/。
二、申报时限
请于4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农牧厅市场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省农牧厅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农业部审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须向省农牧厅提交申报申请(正式文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辅证材料(上述材料均为一式四份,附光盘)。申报书电子版和所须提供的辅证材料内容见《办法》,请在http://www.scs.moa.gov.cn/tzgg/下载。
2、申报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辅证材料须盖骑缝章)。以地、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须经当地政府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以农民合作社为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定盖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请各市(州)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材料上报,确保申报书内容翔实、辅证材料真实。要优先考虑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在利用信息技术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突出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能等方面,选出一批精品典型,真正把发展领先、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推广性强、可持续发展潜力大的全国示范基地推荐上来。农业部组织评审认定后,将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授牌,并在信息化建设资金、项目上,优先予以安排和扶持。
联 系人:省农牧厅市场信息处 刘 堤
联系电话:0931-8179190 13893155269
电子材料发至:scxxcld@163.com
文本和光盘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省农牧厅市场信息处(请注明“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邮编:730030。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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