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13〕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重庆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3〕14号)的要求,我委将于今年5—8月开展全市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所有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兽医实验室(不包括渝中区)。
二、比对项目、试验方法及区县分组
(一)比对项目和试验方法
1.项目1 采用RT-PCR方法检测禽流感病毒(通用型),操作方法按《禽流感病毒RT-PCR试验方法》,NY/T 772-2004进行。
2.项目2 采用ELISA方法检测口蹄疫VP1结构蛋白抗体,操作方法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3.项目3 采用HA-HI方法检测H5亚型禽流感病毒抗体,操作方法按《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GB/T18936-2003)进行。
4.项目4 采用试管凝集试验检测布鲁氏菌抗体,操作方法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二)区县分组
1.第一组 巴南区、璧山县、长寿区、垫江县、大足区、丰都县、涪陵区、合川区、开县、梁平县、綦江区、黔江区、彭水县、荣昌县、石柱县、武隆县、巫山县、万州区、渝北区、酉阳县、城口县和忠县等22个区县。
本组参加项目1、项目2和项目4的比对。
2.第二组 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铜梁县、万盛区、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秀山县等16个区县。
本组参加项目2、项目3和项目4的比对。
三、职责分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比对工作的统筹安排,比对方案的制定;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比对样品和监测试剂的组织发放,比对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总结报告的撰写;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相应人员、经费和物资的保障工作;各区县兽医实验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的检测和报告的编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时间
2013年5-7月,市疫控制中心进行比对盲样的制备、分装、编号,监测试剂的采购和验证;各区县兽医实验室于7月22日到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盲样和试剂。
(二)比对时间
各区县兽医实验室于2013年7月23日-26日期间完成指定项目的检测和报告编制。
(三)结果报送
各区县兽医实验室应在7月26日前将检测报告上报至市疫控中心,市疫控中心在8月中旬完成比对结果的汇总分析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农委,市农委在9月份将结果报至农业部兽医局。
五、评分标准与结果使用
本次比对将从出具结果的及时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规范性三个方面进行评分。未按时上报比对结果的比对成绩总分记0分,检测结果准确性占90分(每个项目30分),检测报告规范性10分。市农委将对此次比对结果进行通报,该结果也将作为评价指标之一纳入本年度区县畜牧兽医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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