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计〔2013〕1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农产品质量各项任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将《2013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州综合执法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6月4日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州执法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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