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要求,为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基层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监督不力、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树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
二、狠抓重点,严格履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农垦系统及山西农业集团要着重督查所属企业、森林的安全防范情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所属企业、商场、工地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种植业系统要加强“三夏”工作组织指导,有效防范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做好大田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加固大棚、日光温室;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农药管理,抓好农药各个环节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畜牧系统要加强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消除草原火灾隐患;抓好兽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加强畜牧业龙头企业及养殖小区安全生产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要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系统要抓好大中型沼气、户用沼气建设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和生产指导。
厅属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抓好办公场所和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水、电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强化对出租房屋、厂房、营业门面、仓库、财会及档案室、用电线路、用气管道以及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检查,加强对办公室、实验室、餐厅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省农业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要通过深入排查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并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凡是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督导
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全系统信息畅通,及时、规范处理各类突发问题,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够按程序迅速启动,有效防范,确保及时应对。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结合半年重点工作督查,各市农委、畜牧、果业部门以及厅相关处站要深入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周密部署,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层层细化分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具体岗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山西省农业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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