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自治区各检测机构:
我厅前不久对全区12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从督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认真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形势。但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个别地区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检测机构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实验室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深刻认识保障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如泰山”的理念落实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品监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环节中,切实做到保障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地区的一些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门店处于无监管状态或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无生产记录、无进销货台账或生产记录、进销货台账不规范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区监管部门存在对辖区监管对象基本情况不了解,底数不清,开展工作业务不熟、不规范的情况。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人,实现网格化监管,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把好源头监管关,特别是要组织本系统有关部门细致排查本地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严控不合格的农畜产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药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使用和保管
在督查中发现,各地检测机构都配备了精密的仪器,必备的药品、易燃气体等,但有相当数量的检测机构安全管理意识淡漠,相关制度不完备。各检测机构要按照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和药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要加强实验室的水、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的有效控制,并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请各盟市对本辖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品监管和检测机构的安全管理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消除隐患。请将自查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牧业厅将组织相关处局对部分盟市进行抽查。
联系人:蒙志刚
电 话:0471-6652285
邮 箱:mzg@sohu.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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