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农委、水务局、财政局:
2013年4月26日,市农委、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成验收组,对你区承担的2010年度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档案资料,审核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地抽验了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计划与完成情况
根据市农委2010年度建设项目批复,你区承担1230亩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建设地点为浦江镇东北部地区,涉及联星、东风和立民三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粮食库房、水泥道路、箱涵、泵站、生态排河、土地平整、环境整治等内容。项目于2011年4月启动建设,8月完成全部批复基建内容。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
(一) 使用情况:截止2013年4月,项目完成投资672.418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618.8434万元、部门分散采购工程费用36.2万元(电杆搬迁)、二类费用17.3755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中支出)。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139.01万元,区财政配套533.4089万元。
(二)结算情况:根据批复,项目总投资463.37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139.01万元,区财政资金324.36万元,项目增加建设内容投资由区财政解决。项目完成后,经审价、审计确认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为672.4189万元。
三、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
(一)程序比较规范。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管理、资金拨付手续、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等操作程序规范,手续比较完备。
(二)管理比较严格。项目建设中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工作例会和交流会等形式对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指导管理。
(三)效果比较明显。项目投入运行后,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
四、验收结论
经对闵行区项目建设的查验,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项目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工作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效应明显。
为完善项目工程的建后管理,请区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材料,落实资产管护部门,明确资产归属,并建立长效管理养护制度,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发挥项目建设的长期效应。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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