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农发【2013】144号
各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6月21日,抚州市高新区崇岗镇金山进出口烟花厂因雷击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委强卫书记批示:针对此次事故反映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强卫书记的指示精神,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现根据通知精神,就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渔业管理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督促工作落实。同时,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新情况,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1、排查范围:全市各县(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
2、排查内容:首先对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管理规范等进行检查,突出对非法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三无”船舶、“三证”不齐渔船,渔船非法载客,渔船安全设备配备不齐、不按规定编队生产及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作业,船员未持证上岗及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加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和提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难以整改到位的渔船坚决不允许再次作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杜绝事故。
其次重点对渔业船舶、水产养殖渔业机械、养殖场电力设施等进行检查,督促养殖单位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对船舶检查内容逐一核对,不放过任何小问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制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分类治理,立刻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监管措施,确定下次检查时间。对检查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立案查处,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特别是对那些无视法规,无视监管,造成事故的,将联合公安部门严处重罚,进一步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三、 排查时间
2013年6月22日——7月31日。,
各单位必须在6月22日-7月1日期间完成自查自纠工作;7月2日-7月11日期间进行整改,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7月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本形式报送市农业局;7月12日-7月21日,市政府将派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7月22日-7月31日市政府将对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措施。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排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增强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深入排查,及时整改。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7月8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农业局。
4、明确要求,严格追究。要严格安全隐患大排查纪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一些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较大隐患整改久拖不决等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铁面出铁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行政问责,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5、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排查治理报告。于7月25日前报送至抚州市农业局。
联系电话(传真)8263268; 邮箱:fzsnyzfd@163.com。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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