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发〔2013〕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今年是我区全面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补贴操作方式第一年。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管措施,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展工作顺利,取得显著成效。为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现将全区最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兑付进度通报如下:
据统计,截止6月28日,全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84%,兑付进度30%。
目前,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不够平衡,资金兑付进度慢;实施进度方面,最高的地区已达100%,最低的地区仅为41.6%。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实施进度较快;但吐鲁番地区、克州、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实施进度较慢;兑付进度方面,最高的地区达61.2%,最低的为零,哈密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兑付进度相对较快,伊犁州、克州、巴州、吐鲁番地区相对较慢,克拉玛依市、博州、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和乌鲁木齐市仍未开始兑付工作。实施和兑付进度慢的地区,极大地影响了全区总体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兑付进度事关国家惠农、强农、富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进度的快慢直接影响我区争取国家第二批及明年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精神,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贴进度;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快组织机具核实,按时汇总上报兑付资金;各地要尽快开展兑付工作,提高兑付进度,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附件:6月28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兑付进度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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