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财字〔2013〕5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2013年中央财政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组织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做好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工作。
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经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3份(种植业管理处1份、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1份、财务处1份)、省财政厅1份审核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fanzuojun@163.com和mjz@sdny.gov.cn。项目实施情况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于9月5日前分别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附件:山东省2013年中央财政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doc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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