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有关农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2012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省级高原特色农业项目、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的管理,保证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我市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高原特色农业项目、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园区管委会的2012年度第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云财农〔2012〕153号)、第二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云财农〔2012〕323号)、省级高原特色农业项目(云财农[2012]384号)、2012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检查验收工作;
(二)县级初验合格后,由市级验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实地调研与听取汇报的方式,统一集中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核实:
1、项目的完成情况(票据、图片、视频等);
2、项目资金拨付的相关文件;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档案;
4、昆明市农业产业化项目验收表(附件2);
5、项目初验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资金及建设管理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初验结论、意见建议等,项目未完成或资金未拨付完全,要写明情况及原因);
市级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在9月15日前完成(附件3)。
三、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初步检查验收工作。
联系人:戴崔云
联系电话:0871—64101436
附件:
1、2012年度昆明市农业产业化项目汇总表.xls
2、昆明市农业产业化项目验收表.doc
3、市级检查验收时间安排计划表.xls
市产业办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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