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贸管函〔2013〕27号
各市商务局,有关进出口公司:
接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部分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3〕408号),商务部分配我省2013年下半年部分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玉米粉840吨,大米粉(香港以外)300吨,请你们通知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并报省商务厅。以上配额将根据企业提交的出口合同及出口卖价优先分配出口卖价高的企业。
联系人:戴松林,电话:63540065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