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92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力度
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检查:一是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交接单(两证一单)的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及设施条件是否达标;三是生鲜乳收购站的收购、销售、检测记录是否完备;四是相关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回头看”工作由各区县自查,市局将对重点区县进行抽查。各区县要采取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收购站点,严防不法收购站点反弹。要针对个别地方争抢奶源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
二、加强奶牛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各区县要大力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所有奶牛养殖场(小区)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建立健全奶牛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严禁使用“三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要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奶牛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对饲料中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扣销毁存在质量问题的饲料产品,查处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
市畜牧兽医局将以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环节,加大生鲜乳抽检频次和抽检范围。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添加行为。要按照《2010年天津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要求,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监测和执法联动。对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要接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奶农利益和生鲜乳质量安全。
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监测与执法联动,检查与执法联动。要加强与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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