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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组织参加农业部第三届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8-19 00:35:33来源:作者:柯静

各市、县农委、果业局(中心),有关果品企业:

  农业部定于2013年9月3日-6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集中推介山西、陕西、广西、江西、山东、新疆六个省区的优质水果,其目的是搭建我国优质水果进入国际高端果品市场的平台,提升我国优质水果的国际影响力,扩大我国优质水果出口。

  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优质水果推介活动,是我省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个国际展会,利用农业部这个国家级平台,充分抓住我省苹果打开欧美高端市场的有利契机,推介我省水果的极好机会,对扩大我省水果国内外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和出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已参加了前两届推介活动,成效显著。为此,我厅决定继续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中国-东盟博览会优质水果推介活动包括中国-东盟优质水果展销、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宣传展位、“小时推介”活动、活动开幕式、揭幕、签约、酒会等。

  (一)中国-东盟优质水果展销。拟于2013年9月3日至6日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分会场(广西展览馆)设立中国-东盟优质水果展销区。总面积约480平米,布局、视觉和运行上既有统一性又有独立性,各地分别以省(区)名义参展。展品以鲜果为主,辅以加工品。

  (二)设立中国-东盟优质水果宣传展位。2013年9月3日至6日,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主场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设立名为“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主题宣传展位,内容为六省区果业情况以及第一、二届水果推介活动情况和主办方信息。

  (三)“小时推介”活动。2013年9月3日下午在广西展览馆贵宾接待室举办山西、江西、山东、广西、陕西、新疆六省区推介活动。受众为统一邀请的中外果品采购商、农业或贸易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观众等。企业洽谈设在展销区内。

  (四)开幕式、揭幕、签约、酒会等。9月3日在广西展览馆举行第三届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开幕式、签约和揭幕,请农业部领导巡视展销区域。

  二、参与方

  第三届中国-东盟优质水果推介活动主要参与方为:

  (一)中方嘉宾。包括:农业部和广西自治区领导,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种植业司、外经中心以及山西、江西、山东、广西、陕西、新疆农业厅(果业管理局)领导。

  (二)外方嘉宾。包括:东盟中水果主要产销国家的农业部长和农产品贸易高级官员,以及水果商会、农产品批发机构负责人。

  (三)中方代表。包括:六省区农业部门,重点果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果品批发商和其他相关单位。

  (四)外方代表。包括:东盟国家果品贸易企业、采购商和相关机构。

  三、我省组织机构

  在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由厅领导挂帅的领导组,具体办事分工为:

  外经外事处主要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制定推介活动的具体方案,与农业部及广西沟通,办理参展参会手续,组织参展企业开展贸易洽谈等。

  省果业工作总站主要负责协调和指导市、县果业中心(局)完成展品征集、运送工作,负责展示活动基础资料,按时提供展示实物和主会场展示图片和文字资料,编写山西水果情况介绍以及组织布展等。

  国际交流站派专人协助外经外事处做好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资料汇总上报、宣传报道工作。

  四、有关要求

  相关市县农委、果业局(中心)和果品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参加推介活动对促进我省水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工作。

  1、要积极组织水果龙头企业参展,企业自带展品,准备好企业情况介绍、贸易洽谈项目、签约意向及招商引资等材料。

  2、要组织水果基地县参会,促进我省水果产业发展。

  五、相关费用

  农业部和我厅承担本次推介活动的展位费、特装展示费。各市、县农委、果业局(中心)和企业的参展人员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外经外事处:电话/传真:(0351)8235203

  联系人: 吕书平  手机:13068042589

  杜军 手机:13603550779

  邮箱:sxsnytwjwsc@163.com

  省果业总站:电话:(0351)4040600

  联系人:卫建礼 13233669950

  邮箱:sxgyzz@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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