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局、蔬菜办(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办(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申报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种植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范围原则上在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40个国家蔬菜产业重点县(详见附件1)、《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25个国家柑橘优势区域重点县(详见附件2)、《全国茶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的7个县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茶叶产业提质升级的意见》明确的茶叶优势区域县(详见附件3),另外还有2012年农业部确认备选单位(详见附件4)。
项目申报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下同)、水果、茶叶生产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农民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重点扶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补助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比例不高于30%。
自2011年起,已承担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场户今年不再重复安排。在资金安排上,要优先安排改扩建项目。
二、申报条件
根据农业部安排我省资金规模,今年我省计划安排“菜篮子”生产扶持项目52个,其中蔬菜42个、茶叶6个、柑橘4个。按照农业部关于确定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补助项目数量的120%的要求,我省将确定62个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区域基地集中连片,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蔬菜项目每个设施基地面积在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露地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水果、茶叶项目每个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三、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内容和标准
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资金实行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原则,在地方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内容
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
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
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即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验收考核得分排序,对蔬菜前42名、茶叶前6名、柑橘前4名给予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每个项目单位资金50万元;蔬菜对前42名内,且设施生产面积在300亩以上或露地生产面积在2000亩以上得分前三名的单位,每单位增加补助20万元;水果、茶叶分别对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增加补助20万元;未获得中央补助的10个单位,如果下一年继续申报且符合农业部的申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项目申报单位。
四、申报材料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
(二)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现有生产基地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等。
(三)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证明等。
编制项目申报书时,要正确填报具体建设内容,明确需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年底省里组织验收时,将对照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申报的建设内容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3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程序和其他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农民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经县级农业(蔬菜)及财政部门审核,每个县市区蔬菜办(局)择优申报2个项目,排出顺序;每个县市区水果、茶叶限报一个项目。县级农业、蔬菜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进行实地察看,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书在8月19日18:00前,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厅,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wpg7001@sina.com(蔬菜)或chengzhitao2005@163.com(水果、茶叶)。同时,报送一份项目申报书到市州农业局、蔬菜办(局)备案。
(三)项目申报后,我厅会同财政厅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项目申报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项目申报单位与我厅签订承诺书,并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联系人:
厅计财处:肖小波;电话0731-82243660,13723875362
厅蔬菜处:王培根;电话0731-84316812,13487317198
厅经作处:成智涛;电话0731-82243661,13787065492。
附件: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种植业)申报表.doc
湖南省农业厅
2013年8月16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