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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加强蔬菜用烟剂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3-08-22 00:31:12来源:作者:柯静

晋农办办发【2013】161号

各市农委:

  最近,省厅抽调蔬菜管理站和农药检定所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市县蔬菜用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蔬菜生产基地抽取了部分蔬菜用烟剂, 并对抽取烟剂进行了质量检验。从督查情况和烟剂质量检验看,当前蔬菜用药不容乐观,特别是烟剂市场较为混乱,有的假冒农药生产企业,有的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有的标签不合格,有的有效成分为零,有的添加高毒农药成分克百威,给蔬菜生产,尤其是蔬菜质量安全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因此,为加强蔬菜用药管理,特别是蔬菜用烟剂管理,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使用烟剂是防治蔬菜病虫害的重要手段。烟剂质量的优劣和能否科学合理使用,关系到蔬菜病虫防治效果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关系到蔬菜产业发展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关系到农民持续增收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烟剂对蔬菜产业发展、蔬菜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蔬菜用烟剂市场监管工作。

  二、开展蔬菜用烟剂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当前蔬菜用药,特别是蔬菜用烟剂存在的问题,各级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蔬菜用烟剂专项检查,要深入基层,不走过场,不漏过一个门店,不放过一个产品。检查重点为蔬菜集中生产区,特别是蔬菜生产基地、设施蔬菜园区、蔬菜专业合作组织等;检查单位为批发市场、乡村农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是否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是否有农药购销台帐,进货渠道是否正当等;农药产品重点检查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的,农药标签不合格的,违规添加隐性成分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不放过一个不规范经营门店,不放过一个不合格农药产品,为蔬菜质量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用药环境。省厅将适时在烟剂使用高峰季节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三、强化蔬菜烟剂安全使用指导

  要指导蔬菜生产基地、设施蔬菜园区、蔬菜专业合作组织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烟剂。要把好烟剂进货渠道,从信誉度高、质量有保证的农药经营商购买,购买的烟剂要有发票、有记录,并保存农药购买凭证;要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品种、用药量、药品登记范围等内容;要遵守农药使用规定,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规定,按照农药登记作物、用量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随意超量使用。要大力推行蔬菜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加大物理、生物防控等绿色植保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力度,选择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的使用比例。

  四、开展蔬菜安全用药宣传培训

  要在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上制作专题、讲座、专刊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政策、农药基本常识等,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重实际,求实效,安排专业人员深入蔬菜生产第一线,开展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使用农药。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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