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辽农农〔2013〕197号)要求, 8月22日,省农委组织专家对相关市申报的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项目进行了现场答辩,对各市、县申报的“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种植业)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和当年拟安排项目计划,现对2013年辽宁省“菜篮子”产品生产立项项目和后备考核项目予以公示。其中,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项目由沈阳市承担,蔬菜类和水果类“菜篮子”产品生产立项项目和后备考核项目见附件。对立项项目,根据有关建设标准验收合格后,按标准予以补助;后备考核项目作为备选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可自愿按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自行实施。当立项项目在公示后有所调整或年终检查验收出现不合格时,从后备考核项目中依序补充考核验收项目。
公示期7天,即8月23日—29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24-23448882(蔬菜类)、86121267(水果类)。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3年8月23日
附件:2013年辽宁省“菜篮子”产品生产立项项目和后备考核项目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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