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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3-09-04 09:37:56来源:作者:刘毅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局)、农机局:

  为加快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精神,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技术专家、遴选技术指导员、精选科技示范户、高标准选建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原则上,各实施县要遴选和认定并重点建设2-3个试验示范基地,根据主导产业实际,以种植业(主要指粮食作物)为主,兼顾畜牧业和渔业(畜牧大县、渔业大县适当向畜牧业和渔业倾斜),每个行政村遴选3-5个科技示范户(种植、畜牧、渔业),每个示范户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要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省绩效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工作。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贯彻《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农科〔2011〕31号),全面推行以“包村联户”为特征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加强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实行农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制度。精心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科学选聘技术指导员(其中:乡镇农技人员,包括农技、畜牧、园艺、渔业、农机等要占三分之二以上),为农村培育一大批农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农业科技示范户。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以服务当地主导产业、解决农业产业生产关键环节为导向,强化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在市荐15个县的基础上,遴选6个县报农业部争取认定为“全国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择定36个县开展“农业科技网络书屋”试点,择定10个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试点,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行(产)业中选定三个行(产)业各选聘一名特岗农技人员,改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结构,提升推广服务水平。推进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示范站建设,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到田到场到塘,努力解决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资金管理。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我省按照平均每个示范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各项支出比例分别为40%、40%、20%。15个争取认定为“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县增加补助资金30万元,重点用于示范建设,要严格按照财农〔2012〕501号文件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不得挪用、拖欠;要建好资金使用台账,年终以统一报表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农委科教处、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教处、省农机局科技处。对违反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各地也要切实增加投入,确保农技推广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考核宣传,提高实施效果。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部、省要求顺利推进。县农业、渔业、农机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于2013年11月上旬将总结报告报送至省农委科教处、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教处和省农机局科技处。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评价表,规范实施、跟踪问效。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农业、渔业、农机、财政部门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要加强宣传激励,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建设成果和先进人物,对积极投身生产一线、认真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建功立业。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争当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和“三解三促”活动的排头兵,争创工作实施成效全国一流。

  各市县要按照方案审核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编制好各项表格并按时报送。在通过“中国农业推广网”上报基础数据的同时,将修改实施方案和各项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打包于8月31日前发送至1911511040@qq.com,涉及渔业的同时报送至4897303@qq.com。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芃,025-83633155。省农委联系人:刘勇军025-86263800,朱泓025-86263814、86222689(传真),邮箱:1911511040@qq.com,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张岩025-83581276,邮箱:4897303@qq.com,省农机局联系人:张洪潮025-83275270,邮箱:jsnjk@163.com。详情参见:中国农业推广网;江苏农业网//科技强农富民工程;江苏海洋与渔业网;江苏为农服务网。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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