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办字[2013]131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现将《2013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13日
2013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完成今年省委二号文件确定的全省农民合作社新增6000家、总数达到2.5万家、入社社员达到120万户的硬任务,根据《2013年度全省农业系统绩效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数量大发展、质量大提升、功能大发挥、效益大提高”为主线,通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全面促进农民合作社数量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考评对象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核本年度农民合作社发展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
四、考评要求
(一)单位自评。(1)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考核内容确定考核工作计划,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逐一量化,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2)各设区市农业局参照本考核办法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展考评,并推荐1-3个县级合作社工作先进单位(各设区市具体名额分配:南昌2个,九江2个,赣州3个,吉安2个,抚州2个,宜春2个,上饶3个,鹰潭1个,景德镇1个,萍乡1个,新余1个)。设区市将自评报告和县级合作社工作先进单位统一行文上报省农业厅。
(二)综合考评。省农业厅农民合作社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情况进行逐项考评并打分,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三)评分要求。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超额完成任务视具体情况可以累积加分,上不封顶。
(四)结果运用。根据得分排名,选出年度市级合作社工作先进单位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县级合作社工作先进单位20个。先进单位由省农业厅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农业厅成立农民合作社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效完成考核工作。
(二)认真实施。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本考核办法,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考核细则,强化对各县的考核工作。各县农业局要根据省里的考评办法和所在市的考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台账,查漏补缺,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时间节点。各设区市农业局在11月25日以前完成自评并对辖区各县(市、区)进行考评,并将自评报告和合作社先进工作单位推荐名单上报厅农经处;12月10日前,省农业厅考核组完成对各设区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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