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51号)和《吉林省2013年马铃薯原种扩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农委根据微型薯生产补贴条件,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申报单位微型薯生产能力、水平、质量等进行了认真的考查与核实。拟选定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为2013年马铃薯微型薯生产补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11日—17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园艺特产处反映,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电话:0431—88906424 ,联系人:于金库。
承担项目单位实际补贴数量(万粒)补贴金额(万元)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1000100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70070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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