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农发2013年182号
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农职院、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3〕77号)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2014年度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2014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提升我国主动参与全球农业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对现代农业建设的贡献力,增强我国农业国际事务参与度和在周边地区及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
具体目标如下:一是推动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提升我国主动参与全球农业资源配置能力。针对全球农业资源争夺日趋激烈、“走出去”成本增加、支持政策滞后等因素制约,通过实施项目,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后续行动,在机制协调、信息服务等方面做好服务支撑,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有力推动我国农业“走出去”。二是推动农业科技全球战略布局,增强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关键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的引进力度,及时跟踪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迅速抢占学科制高点,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工作能力建设,扩大农业国际影响力。加强农业国际合作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国参与农业多边国际合作和熟练运用国际规则开展国际谈判磋商的能力,掌握一定话语权,维护我核心利益。四是强化农业贸易发展分析应对研究,加大对国内农业产业保护能力。通过实施项目,密切跟踪农业贸易新形式,高效、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方案,为领导全面、科学推动国内农业产业政策出台提供决策参考。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推动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提升我国主动参与全球农业资源配置能力。一是支持企业赴巴西、苏丹、乌克兰、俄罗斯等7个国家和南太岛国开展农业投资开发区建设。二是帮助东盟及其他亚洲国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并推动中国农业种子和技术进入东盟市场,建设亚洲(东盟)国家优良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和优质高产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支持10家国内种子企业在亚洲的9个国家建设农作物高产育种站/示范基地,以及援中亚农业高产示范园区和农机销售服务站。每个基地资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每个优良农作物品种试验站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三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援非农业举措,用于派遣援非农业技术组、开展职业教育,举办援外工作交流总结会,建设中苏农业合作园区等。四是落实中荷、中法、中芬、中德、中丹、中欧等工作组确定的农业投资合作项目,为亚洲国家举办8个培训班,为非洲国家举办6个培训班,每个培训班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五是继续开展对外农业投资合作信息部、省、企业采集体系建设等,加强农业“走出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为政策决策等提供基础支持。
(二)推动农业科技全球战略布局,增强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建设中拉生产加工示范园,支持与巴西、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苏里南、牙买加、古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等国家开展农作物种植示范和技术推广,每个示范推广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面向拉美国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派遣农业专家;落实2012年中美两国农业部签署的《中美农业战略合作规划》及开展农业科技、可持续发展、跨国育种等项目。二是继续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及南南合作项目管理和能力建设项目。三是支持在亚洲(东盟)国家建立5个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站/实验室,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用于建设疫情预警信息系统,开展境外稻飞虱观测站技术培训,与老挝和柬埔寨等国签署动物疫病防控合作谅解备忘录,交换共享信息,提高防控能力。四是搭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与巴西、厄瓜多尔、秘鲁、乌拉圭、哥斯达黎加等国建立中拉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推动中英可持续农业创新协作网、中匈农业科技中心和CABI等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与西班牙等欧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等。五是引进外资外援项目配套,加强与联合国亚太可持续农业机械化中心合作,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六是落实首届中日韩农业部长会议发表的《联合公报》,加强中日韩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创新园区建设,在我国境内进行大田展示示范。
(三)加强国际合作工作能力建设,扩大农业国际影响力。一是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国际食品法典、植物保护公约、动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鹿特丹公约农药部分、FAO框架下的国际公约研究、磋商谈判和履约;参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动植物检疫措施磋商谈判,开展谈判能力建设等。二是主持农业与粮食安全系列活动,召开农业部长会、农业科技与合作工作组年会、生物技术高级别对话年会、粮食安全战略伙伴关系年会等。三是开展与CGIAR合作、参与G20农业市场信息系统支撑能力建设、G20部长会议重要议题跟踪、中国FAO-AGRIS数据库建设与国际农业科学动态跟踪等。支持全球负责任农业投资规则研究、中国与粮农组织合作战略、粮农组织中文出版计划配套支持项目和能力建设等。四是实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开展FAO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技术研究、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制度建设等。五是举办全国农业国际合作工作会议;宣传农业国际合作成就;加强农业国际合作系统能力建设;为部涉外翻译工作提供语言技术支持;建立农业国际合作信息数据库、专家库、成果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四)强化农业贸易发展分析应对研究,提高对国内农业产业保护能力。一是加强统计资料及贸易政策等分析,提高产业保护能力。主要用于编印《农产品贸易发展报告》和《2014年农产品贸易统计年鉴》等。二是支持多双边农业、渔业谈判,提出应对方案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所申报领域的相关资质、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管理能力,企业还需要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长期专门从事农业外事外经外贸业务,具有从事农业国际合作的机构和专业人员,对开展农业国际合作活动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合作计划;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指南,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后)。
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对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项目任务来由、项目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可量化的成果指标、项目内容及规模、资金估算、时间进度、项目承担单位情况、人员分工、涉及的相关单位、事项及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等做出初步说明。
(二)请各项目单位登陆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和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请电话索取),填报项目申报材料,下载后打印装订;
(三)请各项目单位于2013年9月25日(周三)11:00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以及光盘3张报送市农业局科教处;
(四)材料不齐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猛、初蔚琳
联系电话:82031950、82031951
电子邮件:kjc@263.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北京市农业局科技教育处
邮编:100029
北京市农业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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