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政策法规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台风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3-10-11 00:17:40来源:作者:李敏

浙农专发〔2013〕8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由于持续的狂风、暴雨,给我省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减轻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进一步做好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生产自救上来,切实加强对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省、市、县、乡要四级联动,成立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小组,迅速组织各级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及时了解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需求,采取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发动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二、落实关键措施

  各地要针对当前农业受灾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救灾,迅速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努力实现重灾区少减产、轻灾区多增产。

  (一)尽快排除积水。各地要尽快组织农民排除田间积水,尽可能减少农作物的受淹时间,避免或减轻危害。同时,做好河道、沟渠疏通工作,全面排除农田排灌设施隐患,避免排水不畅加重灾情。

  (二)做好田间管理。对轻度倒伏、受淹较轻的水稻、玉米等作物,要及时扶正,清洗叶片泥砂,尽快恢复生长。排水后要根据不同作物,及时中耕松土,补施肥料。施肥以磷钾肥为主,配合根外追肥,以增强植株抗逆性,提高根系活力,防止早衰。要及时防治病虫害,特别是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和白叶枯病,如果气温回升,要防范稻飞虱等虫害的发生。对基本成熟的蔬菜、柑桔等要尽早收获上市,减少损失。对倒塌、损毁的大棚要尽快组织修复,及早恢复生产。

  (三)抓好抢茬改种。对绝产失收地块,在排水晾墒后抓紧改种其他作物。如大小麦、蚕豌豆、马铃薯、油菜以及上海青、抗热605、早熟5号等速生叶菜。粮油作物要争取早播早发促高产,蔬菜作物要早播早收早上市,以弥补灾害损失。

  (四)组织农机抢修。组织做好受淹受损机具抢修工作,成立农机技术服务队,帮助灾区做好抗灾机械的修复保养,同时积极争取厂方支持,确保在农忙季节前完成机具检修。要为机具购置提供便利,对灾区农户购置烘干机、联合收割机等补贴机具特事特办。及时掌握救灾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机具调剂工作,特别是对倒伏水稻要做好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的调剂工作,保证收割。

  (五)加强疫病防控。加强灾区消毒和畜禽强制免疫注射工作,对水淹地区的畜禽生产场所必须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重点动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实施补针免疫措施。认真抓好畜禽各类疫病的监测工作,防止畜禽疫病发生及扩大流行,特别是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肉品卫生监督检查,严禁病(淹)死畜禽肉品进入市场流通。对因灾死亡的畜禽,要组织专人全部进行挖坑消毒深埋。要抓紧落实畜牧业生产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抓好因灾造成畜禽空栏的适时补栏,减少灾害造成的生产损失。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灾区农民利益为重,发挥部门优势,协同有关部门,确保灾区生产自救所需物资的保障供应。要加强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物资调剂,确保所需物资及时足额到位。需动用应急储备种子的地区,应采取灵活措施,尽早把种子供应到农民手里。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为灾后生产保驾护航。要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积极落实各项灾后扶持政策;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农业保险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参保农户损失勘查、定损和理赔工作,减少农户灾害损失,确保受灾农户生产生活稳定。要加强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产销情况监测,及时做好贮运调度,保障市场供应,避免物价非理性上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蔬菜、水果等农作物要注意安全用药,严防灾后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附件:“菲特”台风灾后作物补救技术措施.doc

  浙江省农业厅

  2013年10月9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