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政策法规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14 10:08:17来源:作者:樊稠

苏粮办调〔2013〕14号

各市粮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粮食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秋粮收购进展情况,根据国家粮食局和《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3-2014年度)》要求,请各地从2013年10月11日起按时报送秋粮收购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统计粮食收购进度

  各地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全面上报秋粮入库进度。既要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收购统计,又要做好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收购统计,准确区分粮食收购来源和性质,避免重复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数量。

  二、严格审核粮食收购数据

  收购进度仅统计今年新产秋粮在收购开始以来的本企业直接从生产者购进的粮油数量,包括企业自身收购和代其他企业收购,不包括委托其他企业收购的数量,但在统计月报中委托其他企业收购的粮食由委托方统计。代其他企业收购是指签订委托收购合同、委托方已交付全部货款的粮食收购数量。各地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企业自身收购和代购统计。委托双方要加强沟通,不得重复统计。各地要根据本地粮食生产等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收购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加强收购进度与统计月报的核对工作,以确保数量相衔接,防止错报、重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发现有差错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及时报送收购进度报表

  今年秋粮收购进度报表继续采取五日报形式,五日报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在报告当日中午十二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调控处。10月11日起报送秋粮第一期收购进度,反映截止10月10日已入库的总量。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苏粮办调[2013]13号)要求,秋粮收购集中期实行“每日报”制度。2013年秋粮收购情况(日报)报送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四、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各地要在做好收购进度统计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和掌握全社会收购情况,及时反映收购动态,通过对入库数量、质量、多渠道收购及市场行情走势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统计分析材料随同收购进度及时报送省局,以便更好地指导全省秋粮收购工作。

  附件:2013年秋季粮食收购进度五日报表.xls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