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渔业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海渔〔2013〕49号)有关要求,经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渔业主管部门推荐审核和我局复核,决定授予南京市浦口七联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0家水产生产单位“江苏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称号,有效期三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现将江苏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第一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在投入扶持上予以倾斜,督促和支持基地不断提高生产设施和装备水平,增强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并严格落实水产品生产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和渔民增收发挥示范带领作用。
附件:江苏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第一批)名单.xls
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11月7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