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至6日,梅州市副市长郑少伟率各县(市、区)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和卫生局长专程到韶关市考察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点了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县统筹的做法。梅州市从2002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乡镇统筹为主。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梅州市准备从2006年起,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全部实行县级统筹。现各县(市、区)已着手拟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