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
2005年9月23日
云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近几年来,不断致力于探索一条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新路子。为解决农民治大病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在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农民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必须首先参加合作医疗,而且以户为单位,全部家庭成员均投保。这项业务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社保部门经办,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收费、统一待遇,统一管理。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起,将原由社保基金局承担的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职能划转卫生部门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设置A、B档次,统一实施县级统筹。2005年,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参加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A档1594885人、覆盖率82.9%;参加农村合作医疗B档1285011人、覆盖率66.8%。
2005年1-8月,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有29285人次获得了住院医疗费补助,补助金额3734.22万元。其中,参加A档的群众获得住院医疗费补助金额2592.65万元,参加B档的农民有5180人次获得了住院医疗费补助,补助金额1141.57万元;获得12000元最高限额补助176人。获得合作医疗救助571人次,救助金额85.25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市委、市政府对合作医疗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郑利平、市长欧真志亲自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清林和副市长王莉莉亲自抓。市、县主要领导在合作医疗宣传发动期间,分别到挂钩点做宣传发动工作。同时抓好面上的调查研究工作,2004年12月上旬,市长欧真志针对合作医疗收费进展缓慢的情况,亲自主持召开了合作医疗工作汇报会,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收缴合作医疗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市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会后,各地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推动了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并提前在12月25日前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市卫生局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由县(市、区)长任组长,并设立县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3—4人,全市已落实县级专职管理人员19人;镇(街)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专兼职人员;村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管理网络。
(二)完善制度,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起,将原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承担的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职能划转卫生部门管理,改市统筹为县统筹,补充医疗保险改为统称合作医疗,设A、B档,与合作医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销范围,统一补助比例,同步审核发放补助金。通过这一改革,既方便了农民,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使我市的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
农村合作医疗设A、B两个档次,农民可自由选择参加合作医疗A档或同时参加AB档。合作医疗A档每人每年筹资25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5元(市财政2元,县级财政3元),省财政补助10元。参加合作医疗A档的农民年内累计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住院医疗费补助,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按50%比例补助,不设起付线,是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合作医疗B档是合作医疗A档的延续和补充,是为解决治大病所造成的医疗费负担问题。农民必须在参加合作医疗A档的基础上才能参加合作医疗B档。合作医疗B档每人每年筹资15元,农民个人缴费5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10元(市财政负责1.67元,县级财政负责8.33元)。参加合作医疗B档的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A档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交5元,就可以享受年累计最高限额12000元的住院医疗费补助。
(三)切实抓好即时赔付工作。
今年2月17日,市委书记郑利平在云城区调研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时提出,云城区作为全省25个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县(区)之一,探索创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机制要在全市先走一步,今年可在城区几间大的医院实行即时赔付。根据郑利平书记的指示,该区领导反复研究,精心组织,制定了《云城区关于在定点医院实行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即时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云浮市人民医院、云浮市中医院、云城区人民医院和云城区各镇(街)卫生院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赔付。7月1日至8月30日,该区共对101人进行了即时赔付,赔付金额112627元。由于手续简便,赔付迅速,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这是我市乃至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一个创举,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具体体现。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今年,我市市、县两级财政部加大了对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将农村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时足额划拨。市财政按人均3.67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实际拨付533.5738万元,比2004年增加135万元,增长34%,各县财政按人均11.33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2005年1-7月,全市落实合作医疗扶持资金1625.6万元。其中,市财政扶持533.5738万元,云城区财政扶持147.2万元,罗定市财政扶持304.2万元, 新兴县财政扶持160万元, 郁南县财政扶持305.3万元, 云安县财政扶持175.8万元。
(五)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为加强资金管理,从2004年7月起,合作医疗基金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障救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必须在县或市财政开设专户,由财政监管资金,合作医疗办管理帐目。农民个人缴纳的合作医疗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镇(街)合管办在收到资金起半个月内转入县合作医疗基金或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补贴的合作医疗引导金或救助金,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能用于补助农民医疗费支出,不得用于其它任何方面的开支和投资营运,也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镇级合管办财务管理工作,由出纳、会计、稽核三人共同负责。凡不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不完善以及违反规定的开支,财会人员必须拒绝办理,否则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县级合管办负责对住院补助费用的最后审核,严把最后防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办理住院补助手续时,必须先在村委会公示5天,核实无误再到镇合管办办理,整个办理程序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将补助金发放到户受益者手中。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必须每月在镇级、每季在村级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时每年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确保基金运作安全。
(六)抓好核查工作。
为核实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入册率、到户率、资金到账等情况,市政府从市府办、市卫生局、市社保基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于3月1日至2日分别到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各县(市、区)政府和部分镇(街)领导、村(居)委会主任负责人汇报、重点抽查账册和进村入户访问农户等办法,共走访了5个县(市、区)、12个镇(街)和24个村委会,基本掌握了各地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经核实,被抽查的镇(街)、村(居)委和自然村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已全部登记造册、合作医疗证已全部发放到户、个人缴纳资金全部到账;全市参加2005年度合作医疗A档1594885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82.9%,参加合作医疗B档1285011人, 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6.8%;各县(市、区)合作医疗A、B档的个人交费资金均足额到账,其中,合作医疗A档个人实缴资金15957516元,B档个人实缴资金6434790元。
(七)提供优质服务,取信于民。
为增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各地都采取多项措施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强对县、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及时、准确为农民办理补助业务。二是提高合作医疗的透明度,各级通过宣传发动和派发宣传资料,把合作医疗的做法、政策和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义务告知群众,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把合作医疗的相关制度公布上墙,让群众知情。三是制定优惠措施,如罗定市出台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镇级卫生院看门诊可享受免挂号费,在镇卫生院住院,普通病床床位费、B超、心电图、X光、常规检查(血、尿、大便、肝功能)等项目优惠30%收费”的措施。云安县在宣传发动期间组织医务人员免费为未享受合作医疗补助的参合农民开展常规体检等。通过多项优惠措施,使农民切实体会到合作医疗的好处。
二、主要成效
2005年,我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使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通过设合作医疗A、B档,改革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形式,将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大提高了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农民参加合作医疗A、B档,可享受年累计最高12000元的住院医疗费补助。二是农民获保障的面进一步扩大,据统计2005年1-8月份全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有29285人获得住院医疗费补助金额3734.22万元。其中参加A档的农民获得住院医疗费补助2592.6万元,参加B档的农民有5180人次获得了住院医疗费补助,补助金额1141.57万元,获得12000元最高限额补助有176人。获得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救助571人,救助金额85.25万元。三是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各县(市、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都实行封闭式运行。四是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网络进一步完善,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县、镇两级都充实了管理人员,县级有3-4名专职干部,镇级配备3-5名专兼职干部,村委会成立了以村委主任为组长的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全市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管理网络。
三、经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快了我市贯彻落实省人大议案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步伐,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思想认识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提。
为了迅速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县(市、区)及镇(街)两级党委、政府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层层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动员会议精神。同时,全市上下真正认识到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实施省、市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决策,能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及从建设山区经济强市的高度出发,抓好这项稳定农村、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这项工作的实践表明,开展任何一件工作,统一各级和各方面的认识十分重要,只有认识统一了,决心才会大,碰到困难才会主动克服,工作进展才会顺利。
(三)宣传发动工作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
全市各地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抓好合作医疗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单张、拉挂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宣传发动。每年全市派发到每家每户的宣传资料在100万份以上,各地还利用参加合作医疗获得补偿的事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逐户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对参加合作医疗有较好的思想认识,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群众踊跃参加合作医疗。这个情况使我们体会到,任何一件面向群众的工作,是否做好宣传发动,向群众充分解释政策,使群众知情,这是促进工作落实的基础。
(四)工作责任制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措施。
全市各级落实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街)以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劲头,镇(街)、村干部全面出动,分片包干负责,每3天汇报一次进度,有的还每天汇报进度,把工作做细做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可以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实施,这是多年的经验证明了的。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参加合作医疗这项工作,进一步使各级深切感受到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
四、下阶段工作设想
(一)巩固提高合作医疗覆盖率。2006年确保完成80%以上覆盖率,其中参加合作医疗2档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我市农村合作医疗设1档和2档两个档次,农村合作医疗1档每人每年筹资30元,其中个人筹资10元,市、县财政补助10元(市财政负责3元,县财政负责7元),省财政补助10元。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50%比例补助,年累计最高补助上限3000元。农村合作医疗2档每人每年筹资4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5元、省财政补助1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15元(市财政负责4元、县级财政负责11元)。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50%比例补助,年累计最高补助12000元(与现行的A档加B档的形式相同)。
(三)落实激励措施,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从2006年开始,我市实行“积分制提高补助比例”的措施来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积分制提高补助比例是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实行每年计分累积的办法,对参加合作医疗当年未获补助或连续多年参加合作医疗未获补助的农民家庭给予相应积分,根据《积分制提高补助比例标准》,按积分总额的多少相应提高其享受合作医疗补助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记200分,未获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家庭,每年加200分,当积分累积达到600分以上(含600分)的家庭,可享受提高2%合作医疗补助比例的优惠待遇;积分达到1200分以上(含1200分)的家庭,可享受提高5%合作医疗补助比例。享受提高合作医疗补助优惠待遇只限连续计算积分的家庭,医疗补助上限不变。
云浮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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