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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农村合作医疗简报》第11期
时间:2009-10-23 16:14:3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潮州农村合作医疗简报

11期

潮州市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5月9月29日


潮州市卫生局召开 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

2005年9月28日,潮州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及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今年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并对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各县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及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第四季度合作医疗工作要点

第四季度,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点将转移到抓制度,抓管理,抓宣传: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规范运作,提高保障水平

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2006年度全市合作医疗实现县办县统筹。各县区要认真做好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的修改工作,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和受益面。

三、完善制度,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

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认真审核,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定期公开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

四、认真规划,做好2006年宣传发动工作

2006年合作医疗工作要按照积极、稳步发展的思路开展工作。实现合作医疗质量和数量的统一,力争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60%。加大合作医疗宣传力度,重点是宣传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典型事例,提高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使其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吸收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主要工作要争取在11月底完成。确保2006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在年底前结束。

五、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检查监督

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没有建立县一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县(区),必须在10月份建立。并在10月份以县为单位集中向社会公布一次资金使用情况。

六、加强医疗救助工作

各县区农村合作医疗办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制度,并抓紧做好年底合作医疗救助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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