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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
时间:2009-10-23 16:14:3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10月10日下午,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06年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并专题研究了增加财政扶持资金等问题。会议由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主持。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黄小玲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汇报了今年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会议就增加省财政扶持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等问题提出了初步意见。协调小组组长、副省长雷于蓝就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了讲话。

雷于蓝说: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提出了加大力度具体措施,充分显示了中央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的决心。我们要深刻理解温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的讲话精神。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单是给农民补几个钱的问题,而是充分体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一项涉及许多方面的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其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温总理强调:“切实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中央和地方都要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并制定和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所以,我们不能孤立看待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如果在思想认识上没有高度,在工作和行动上也不可能有高度。要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引起各级领导对农民健康权的重视,对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视,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促进执政思维的真正转变。

我们的基本要求和思路是: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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